说:言论自由

我国法律说我国公民有言论自由,但没说网民有言论自由,“公”与“网”是两个不同的字,要看清楚。所以,你们留言板,评论的东西,给收拾收拾,没通过批准,别放出来,放一次打你一次。丫的,不服气?自个暗骂去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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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条评论 发表在“说:言论自由”上

  1. 蓝冰 说:

    什么玩意啊,网民也是公民啊,网民就是上网的公民。、

  2. hexie 说:

    还真是烂博客

    痕迹 于 2009-10-13 16:35:14 回复

    谢谢。简直烂得没话说。

  3. bigfools.com 说:

    发现有些人留言的目的就是为了留言,留言之前根本不看文章的,往往眼睛一扫,就开始信口开河。

    痕迹 于 2009-10-13 16:35:41 回复

    呃…

  4. Sudd 说:

    网民难道不是公民?

    痕迹 于 2009-10-13 16:36:10 回复

    不是这个意思。

  5. 占奇博客 说:

    收到你的海水了。

    痕迹 于 2009-10-12 11:07:56 回复

    噢噢Music

  6. 占奇博客 说:

    你会送我大海吗?
    你说我点一点,你就会送我大海的啊!
    哇卡卡。

    痕迹 于 2009-10-11 19:17:32 回复

    有空我就去把你的博客用海水淹了,满足么?把广告也淹了。Cool

  7. LouisHan 说:

    现在自由过几天就不一定自由了

    就像54年宪法说中国公民迁移自由,结果57年就不自由了

    痕迹 于 2009-10-11 19:18:33 回复

    唉~~~唉!!!唉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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